吉艾姆 购销合同 签约地点:陕西省宝鸡市 合同号:HCXK-XS-YJ-2023-003 甲方(需方): 陕西杜麟寅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宝鸡吉艾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崔木镇三义村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蟠龙路财富大厦A座2109 联系人:封飞 联系人:魏喜峰 电话: 0917-5554128 电话:177196221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29MA6XL15U2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1MA6XKJ4B4L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账号: 44010078801900002346 账号: 8111701012900630812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购如下产品事宜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履行。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账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型号 产品描述 数量 单价 金额 1 交换机 S5024PV5-EI-PWR 24口交换机 8 1825 14600 2 交换机 S5048PV5-EI-PWR 48口交换机 4 3032 12128 合计大写 贰万陆仟柒佰贰拾捌元整 26728 备注:1、发票内容以供方开出的明细为准; 2、以上成交价格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宝鸡吉艾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开户行账号: 8111701012900630812 二、交货方式及时间: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五天发货。 2、交货地点及收货人:地点: 甲方指定地址 收货人: 封飞 联系电话: 18991729767 3、交货方式:买方自提 ()卖方送货 (√)买方委托卖方以快递方式发货 4、 运输费用承担:买方承担()卖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本次合同买方选用以下第( 1 )种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货款: 1、款到发货;2、见汇款底单发货;3、见即日起( )日支票扫描件发货,货到后卖方收取买方支票;4、送货现场收()日支票;5、发货后收到货日起( )日支票;6、其它约定: 7、如有委托发货,在标的物被送达至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指定收货方后,即视为买方已经收到货物,卖方已经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交付任务。且买方即应承担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的义务。 8、对于买、卖双方交接发票、结算票据事宜,双方一致认同:如果卖方在货物发出的同时或者在收取货款前开具足额发票给买方,买方应在收货及收到发票后以支票、汇票、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依约支付货款。买方取得发票并不代表买方货款已付清,货款已付清是以买方货款全部到卖方指定账户为标准。 四、验收标准及保修 1、按厂方装箱标准,由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如有异议,甲方应于收货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2、乙方所交付产品的质量、技术要求、保修标准均按产品生产厂商所提供标准。 五、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1、 乙方责任:乙方如因非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须按照未交货部分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责任:①甲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须按照未付款部分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 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差旅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险公司担保保险费、律师费等费用)。 ②合同内产品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专门定制的产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货或拒收。如甲方要求中途退货或拒收,甲方所交定金乙方将不予退还,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100%的违约金。 ③如甲方要求延时收货,其应付款帐期应从合同约定交货日开始计算,逾期支付按违约处理;延时收货达10天以上的,每天应按合同金额的 3‰ 向乙方支付场地存放和产品保管费。 六、货物的所有权和保管风险 1、 货物所有权在甲方未全部支付完合同货款前仍属于乙方,如果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将货物收回,同时甲方必须承担因此给供货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输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 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自甲方收货之日起转移到甲方。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提交供方或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胜诉方律师费、担保费均由败诉方负担。 八、其他事宜 1、 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合同生效。 2、 合同未尽之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同意为了便于签订合同或附件相关补充协议等可以用传真或扫描的形式来订立,故签章后的合同传真件或扫描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对本合同之任何变更及增加,仅在以书面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双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力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5、 其它约定:无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 陕西杜麟寅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宝鸡吉艾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加盖买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加盖卖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签定日期: 2023年4月8日 签定日期:2023年4月8日